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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文化艺术记录工作项目》的市场需求调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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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现就有关《内蒙古文化艺术记录工作项目》工作事宜进行公开询价,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有意向的规划研究单位可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为深入挖掘北疆文化的历史根脉与时代价值,2026年本项目以“北疆文化提升行动”成果为专题,以北疆文化提升行动推动文化、旅游、生态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为核心内容,全面翔实、多维立体的视角展示北疆文化提升行动在资源整合、品牌打造、产业联动、惠民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用故事中的故事去展现新时代文艺工作者们的时代担当,提升“北疆文化”品牌的感染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工作内容

  1.前期拍摄部分。对在各艺术门类中获得较高荣誉艺术作品的主创人员、具有一定社会成就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进行口述与访谈,对能够综合展示该艺术形式作品的整体情况及艺术成就的相关资料综述等内容。

  (1)专题片的脚本需要体现学理性和专业性,文稿需以学术性思辨为基础,深度探究该门类舞台艺术的发展规律,理清历史续脉,探究今后发展方向,选题需做到覆盖面广且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兼顾专业性和可观赏性。

  (2)前期资料的搜集梳理要求全面且准确。围绕拍摄作品相关的乐谱、剧本和文献等文字资料,以及剧照、演出视频等音视频资料,综合梳理能够展示该舞台艺术形式作品的整体情况及艺术成就的各类资料和档案。

  (3)各个篇章的拍摄视频素材时长不低于200分钟,专题片的拍摄视频素材时长不低于800分钟。

  2.后期制作部分。按要求完成专题片的剪辑、调色、配音、字幕、合成、音乐和特效等制作工作,对前期资料档案开展分类、整理与技术处理相关工作,完成工作卷宗的整理归档工作。制作成果要求至少达到高清标准。

  (1)前期素材和成品技术参数应达到数字高清标准或高于此技术指标。

  (2)工作卷整理与制作。包括转化和整理纸质、电子、实物等文献资料,同时整理包括协议等在内的各类契约性文书。

    (3)最终成果的制作。按照成果呈现中的要求,制作1部高质量专题片,专题片中包含4个独立篇章,各篇章间既相互承接又相互关联、既有理论深度又有视野广度。

  3.宣传推广部分。为充分发挥纪录片的社会价值,让更多研究者、观众和从事艺术专业的人员看到记录成果,我院力将突破“有限传播”的壁垒,加大传播与展示的力度。

  (1)用于宣传推广的短视频剪辑与制作。完成1个时长不低于3分钟,且能够清晰明确表达本次记录工作的理念、特征和品质的精华版短视频和1个时长不低于1分钟的精华集锦短视频的剪辑与制作。

  (2)宣传片剪辑与制作。完成不同主题的宣传推广短视频制作,包括4个15秒的宣发通版和6个30秒流量先导片视频。

  (3后期各平台宣传推广。选择适合的视频平台、社交媒体平台、艺术专业网站等进行推广;与相关平台合作,争取推荐位、热门话题等资源;及时回复观众的评论和提问,增强与观众的互动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团队:可以高质量完成此次记录工作的团队,成员包括导演、摄像师、场记、学术访谈人、评述专家和后期编辑等。

  2.服务:熟悉内蒙古文化,对全区舞台艺术作品有一定了解,制作过相关内容的访谈类或文化类专题片(不包括自然风光宣传片)。

  (三)成果呈现

  记录成果以全面、完整、清晰展示内蒙古文化艺术的112分钟专题片形式呈现,专题片中包含4个独立篇章,各篇章间既相互承接又相互关联、既有理论深度又有视野广度。每篇章时长不少于28分钟。专题片要求至少达到高清标准。呈现最终成果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家论证验收。

  二、项目概算

  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7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详细的报价单(包括具体活动开展方案、开展时间、开展方式、人员及设备配备等内容),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并提供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

  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有关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开展此类活动的业务资质;

  2.供应商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从事过相关工作,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充分了解本领域发展态势,熟悉内蒙古艺术创作情况;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送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6:00)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并请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邮箱:nmgysyjyyjs@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我院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

  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联 系 人:戈琳娜

  联系方式:0471-4190557

  附:《内蒙古文化艺术记录工作项目》报价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内蒙古文化艺术记录工作项目》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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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现就有关《内蒙古文化艺术记录工作项目》工作事宜进行公开询价,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有意向的规划研究单位可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为深入挖掘北疆文化的历史根脉与时代价值,2026年本项目以“北疆文化提升行动”成果为专题,以北疆文化提升行动推动文化、旅游、生态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为核心内容,全面翔实、多维立体的视角展示北疆文化提升行动在资源整合、品牌打造、产业联动、惠民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用故事中的故事去展现新时代文艺工作者们的时代担当,提升“北疆文化”品牌的感染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工作内容

  1.前期拍摄部分。对在各艺术门类中获得较高荣誉艺术作品的主创人员、具有一定社会成就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进行口述与访谈,对能够综合展示该艺术形式作品的整体情况及艺术成就的相关资料综述等内容。

  (1)专题片的脚本需要体现学理性和专业性,文稿需以学术性思辨为基础,深度探究该门类舞台艺术的发展规律,理清历史续脉,探究今后发展方向,选题需做到覆盖面广且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兼顾专业性和可观赏性。

  (2)前期资料的搜集梳理要求全面且准确。围绕拍摄作品相关的乐谱、剧本和文献等文字资料,以及剧照、演出视频等音视频资料,综合梳理能够展示该舞台艺术形式作品的整体情况及艺术成就的各类资料和档案。

  (3)各个篇章的拍摄视频素材时长不低于200分钟,专题片的拍摄视频素材时长不低于800分钟。

  2.后期制作部分。按要求完成专题片的剪辑、调色、配音、字幕、合成、音乐和特效等制作工作,对前期资料档案开展分类、整理与技术处理相关工作,完成工作卷宗的整理归档工作。制作成果要求至少达到高清标准。

  (1)前期素材和成品技术参数应达到数字高清标准或高于此技术指标。

  (2)工作卷整理与制作。包括转化和整理纸质、电子、实物等文献资料,同时整理包括协议等在内的各类契约性文书。

    (3)最终成果的制作。按照成果呈现中的要求,制作1部高质量专题片,专题片中包含4个独立篇章,各篇章间既相互承接又相互关联、既有理论深度又有视野广度。

  3.宣传推广部分。为充分发挥纪录片的社会价值,让更多研究者、观众和从事艺术专业的人员看到记录成果,我院力将突破“有限传播”的壁垒,加大传播与展示的力度。

  (1)用于宣传推广的短视频剪辑与制作。完成1个时长不低于3分钟,且能够清晰明确表达本次记录工作的理念、特征和品质的精华版短视频和1个时长不低于1分钟的精华集锦短视频的剪辑与制作。

  (2)宣传片剪辑与制作。完成不同主题的宣传推广短视频制作,包括4个15秒的宣发通版和6个30秒流量先导片视频。

  (3后期各平台宣传推广。选择适合的视频平台、社交媒体平台、艺术专业网站等进行推广;与相关平台合作,争取推荐位、热门话题等资源;及时回复观众的评论和提问,增强与观众的互动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团队:可以高质量完成此次记录工作的团队,成员包括导演、摄像师、场记、学术访谈人、评述专家和后期编辑等。

  2.服务:熟悉内蒙古文化,对全区舞台艺术作品有一定了解,制作过相关内容的访谈类或文化类专题片(不包括自然风光宣传片)。

  (三)成果呈现

  记录成果以全面、完整、清晰展示内蒙古文化艺术的112分钟专题片形式呈现,专题片中包含4个独立篇章,各篇章间既相互承接又相互关联、既有理论深度又有视野广度。每篇章时长不少于28分钟。专题片要求至少达到高清标准。呈现最终成果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家论证验收。

  二、项目概算

  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7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详细的报价单(包括具体活动开展方案、开展时间、开展方式、人员及设备配备等内容),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并提供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

  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有关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开展此类活动的业务资质;

  2.供应商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从事过相关工作,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充分了解本领域发展态势,熟悉内蒙古艺术创作情况;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送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6:00)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并请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邮箱:nmgysyjyyjs@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我院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

  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联 系 人:戈琳娜

  联系方式:0471-4190557

  附:《内蒙古文化艺术记录工作项目》报价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内蒙古文化艺术记录工作项目》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