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案例
日前,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CRIHAP)、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研究中心(IRCI)、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信息与网络中心(ICHCAP)联合主办的2024年度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报的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案例入选。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提出“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赋予了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际公约的倡导和国家法律的规定,通过制度化的顶层设计和专门化的配套实践,来进一步优化非遗保护传承进校园的思路,完善非遗保护传承进校园的实践便成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主要任务。由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应运而生,由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担实施。
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于2014年至2017年开展。由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教育厅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引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具体内容包括在全区范围内鼓励各大、中、小学校将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马头琴音乐列入教学内容,并普遍开展项目活态传承教育活动。对纳入自治区“千校计划”的学校进行统一命名与考评。规划和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学校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鼓励综合性学校、学院开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邀请各级传承人授课、讲座或开展传承活动。
杭锦旗蒙古族中学开展呼麦教学
奈曼旗蒙古族实验小学长调教学展演
内蒙古千校计划传承教学现场图片
内蒙古千校计划马头琴展演现场
据统计,自2014年至2017年,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项目第一阶段共与70余个学校签订传承保护合作教学协议,资助金额总计943万元,培养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呼麦、蒙古族马头琴音乐的学生5000余名,举办各类成果展演活动100余场次。《中国文化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各新闻网站等多家媒体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千校计划”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了项目的影响力,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千校计划汇报演出
该计划不仅为学生们提供了学习非遗技艺的平台,也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注入了新的活力。
此次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案例,是对内蒙古自治区非遗保护与传承方面所取得成果的肯定。未来,将继续深化各项非遗保护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内蒙古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