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版权处来内蒙古艺术研究院(非遗保护中心)调研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月9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版权处刘先基处长、马达科长一行2人来内蒙古艺术研究院(非遗保护中心),就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院领导班子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中,王家隽副院长向刘处一行介绍了艺研院(非遗保护中心)体制编制“三定”方案情况;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围绕我区非遗生产性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数量、传承保护工作和非遗传承人对知识产权认识等方面的情况与来宾进行交流探讨。刘先基指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一直存在着诸多困难和争议,国家版权局此次开展民间文艺版权保护试点工作,主要是想通过各地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包括法律实践方面的尝试,为下一步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的立法做好准备。他强调,此次调研,就是要了解一下全区非遗的保护传承和民间文艺的发展情况,从版权赋能的角度,就如何加强非遗的版权保护共同合作、共同努力,研究探讨出一条非遗版权保护的路径,这既是自治区的课题,更是国家的课题。
协同开展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路径的探索工作,是内蒙古艺术研究院(非遗保护中心)今年开启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安排,会同有关单位,把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贯穿到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全过程,切实宣传好、引导好、落实好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